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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無所不用其極的測速照相 真有利於提升交通安全?

   年初郭守穗教授提供本刊一則有關國內測速照相之多,是造成國旅不振的主因之一的訊息。這樣的資訊,也讓本刊不得不從職業駕駛的角度來看,這麼多的測速照相應該造成運將的許多困擾,加上近期測速照相設置的密集程度和速限規定的合理性再度受到強烈質疑,這些措施是否真正提升了交通安全,還是僅僅成為政府增加財政收入的手段。於是小編們從國內外的超速罰則,探討現行國內這樣的作法是否還有改善的空間,或借鏡日本及歐美國家的超速裁罰制度,也歡迎讀者一起來「談」!

一則網路影音探究測速照相之多足以扼殺國旅(畫面截取自網路)

『每2.6公里1個測速照相,墾丁觀光不死也難』

    二三十年前以「你愛車、車愛你」的廣播節目而享有「車博士」美名的郭守穗教授,雖然已經退休仍出席大大小小車輛安全講座與課程,對於推動行車安全不遺餘力。年初我們收到郭教授轉傳以下的資訊:

『每2.6公里1個測速照相,墾丁觀光不死也難』

    今天上片的內容是實測『從台北騎車走台一線到墾丁有多少測速照相』,最後統計出來的數字是一共有:固定測速照相:158支、區間測速:4段、員警取締:36處、科技執法:53個、聲音照相:18處。然後算上公路原點到墾丁大街約521公里,只算『測速類型』的執法的話,平均密度是2.6公里就一個測速執法,對比我去年騎車縱貫日本7000公里只看到4支測速,台灣的測速照相密達到 #日本的673倍!如果你再把科技執法跟聲音照相算下去,密度將達到2公里就一處執法,密度將是 #日本的875倍!

    但是我們翻開肇事統計,超速其實只佔了事故的2%,但是卻佔據罰單金額總數的33%,一年總收入可達150億台幣!這就是我們一直不斷強調的台灣執法項目嚴重失衡的問題。

    面對逼車、轉彎車未停讓直行車、支線車不停讓幹線車等重大違規項目基本上都不取締,甚至逼車事件現場報警警察還會叫你上網去檢舉,對比日本一逼車就是坐牢的重度刑罰,台灣對於違規樣態的執法能量明顯極度失衡,這也是為什麼台灣執法好像很認真,把測速照相密度撒到全球最高,過去半年來超速扣牌人數直線暴增到80000人,但是交通死傷卻年連破新高的原因。

    我們回到國旅,如果你從台北一路放飛自我都超速11公里,從台北到墾丁將收到200張測速照相,然後要付出的罰單費用是24XD24萬可以幹嘛?24萬你可以去加拿大租一台重機騎車到北冰洋跳下去洗澡,可以去義大利租車10天自駕旅遊3次,可以騎車橫跨美國1次,可以去日本玩6次!

    所以國旅會死、墾丁觀光會自爆,真的不是沒有原因的!(以上是郭教授提供訊息的原文;其出處是來自一則網路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AnfnVKMO9s)

    郭教授也提到二三十年前出席交通相關部會的會議就聽過一個高階警官說:「我們中山高北高之間不到400公里,只要1公里設置1根測速照相機,不過400根,花的錢不多,就可馬上立竿見影,沒人敢超速了!」當時郭教授就對官員這樣的心態及作法超不認同。

這種躲在道路角落的測速照相,經常是限速降下的同時立馬就在路邊等著駕駛的來不及反應。

 

台灣測速照相設置 多到令人瞠目結舌

    相信所有運將,對於台灣到處都是測速照相,且有些路段速限變化多端,稍不注意就一千八、三千地繳交國庫衝,應該一肚子悶。以台中市為例,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件數逐年攀升,從2022年的83634件增加到2024年的137862件,三年間增幅達64%。其中,位於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2088號前的測速照相設備,2023年取締違規15192件,被稱為當年的「桿王」。然而,該路段路寬且筆直,限速卻僅為50公里,導致駕駛人容易不自覺地超速。更值得注意的是,距離該測速點約500公尺的東大路口,連續兩年成為西屯區交通事故熱點,顯示測速照相未必有效防止事故發生。台中市議員陳俞融就曾提出,市府應優先檢討不合理的速限規定,並改善交通工程,而非過度依賴執法設備。另外,台中市大里區環河路一段的慢車道,速限設定為40公里,但道路筆直且寬敞,駕駛人普遍以更高速度行駛。2023年,該路段因超速被開罰11758件,罰款總額高達1410多萬元。然而,該路段一年內仍發生87件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42人受傷,顯示測速照相未能有效改善交通安全。

    類似情況也發生在彰化縣。2022年,彰化縣測速照相取締超速122406件,推估罰款收入達2億元。其中,位於員集路四段與崙饒路口南向的測速照相設備,限速50公里,啟用5天內即抓拍794件超速。警方計劃再編列4200萬元預算,新增20組測速照相設備,預計2024年全縣測速照相設備將增至57組。此舉引發民眾不滿,質疑政府以搶錢為目的,未能真正解決交通安全問題。而從墾丁到台中、彰化這些都只是局部案例,在中央與地方政府拼命追加預算到處設置超速照相或科技執法,是否曾真正了解該路段應該有的行駛速度,而在重要路段前強化警示或者進入特定區域才加強處法等作法,而非以為用了低速限就認為更安全,其實這不僅不能解決交通安全,可能造成不經濟的油耗創造更多能源浪費。

 

日本罰則與台灣相似 更重視駕駛人教育

    在日本,超速罰款根據超速程度和道路類型而定,設有明確的罰款標準,且對超速行為的管理相當嚴格。一般而言,超速20公里以內,罰款約為9,00012,000日圓;超速2025公里,罰款約為15,000日圓;超速2530公里,罰款約為18,000日圓;超速30公里以上,可能面臨更高額罰款,甚至吊銷駕照,這種作法與國內相仿。此外,日本還對於超速行為還會扣除駕駛積分,積分扣完將被吊銷駕照。只不過,日本更注重駕駛人教育和道路設計,以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這種從駕駛人習性與道路設計著手的感受相信國人在日本旅遊或自駕應該感受很深。

在日本連下雨天的道路速限警示,工作人員在地上放上幾隻警示棒,大家就會循序遵守,不需要靠五花八門的設備。

歐洲超速管制多元彈性

    歐洲各國對超速行為的處罰方式有所不同,但總體而言,罰款金額與駕駛人的收入水平密切相關。例如,在芬蘭,罰款金額是依據違規者的收入和超速程度計算的。2023年,一名富商因超速30公里,被處以12.1萬歐元(約新台幣400萬元)的罰款,並被吊銷駕照10天。這種「滑動折算制處罰」確保了罰款對不同收入群體具有相同的威懾力。

    在法國,政府自2018年起引入移動式測速攝影車,由私人公司運營。這些車輛外觀與普通車輛無異,隨機在道路上巡邏,捕捉超速行為。2021年,這些車輛共捕獲超過50萬起超速違規,罰款總額超過7,600萬歐元(約新台幣24億元)。這種措施有效提高了執法效率,但也引發了對隱私和公平性的討論。

    雖然這兩種做法看來都不適用於台灣,但是超速的加重處罰的核心概念十分一致。

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的主要街道上,縱使有一堆指示,路口也不會裝滿各種超速儀器,讓街景看起來更清爽舒適。

 

美國的超速管制與裁罰

    美國各州對超速行為的處罰標準不盡相同,但總體而言,罰款金額與超速程度和地區政策相關。例如,在喬治亞州,超速35英里(約56公里)以上的駕駛者,將被強制要求出庭,由法官決定最終罰款金額。2023年,一名男子在該州因超速收到罰單,罰款金額高達140萬美元。然而,這實際上是法院電子傳票系統自動產生的金額,最終罰款金額將由法官決定。

    另外,以美國華盛頓特區為例,該地區實施「零超速計劃」,在學校、遊樂場等人流密集區域提高罰款和速限。2018年,測速相機罰款達到1.045億美元,創歷史新高。然而,這些措施主要針對特定區域,並非全市範圍內普遍設置,且重點在於保護行人安全。

    在美國高速公路警察會對超速或任意變換車道的車輛要求停車接受盤查,或直接開立罰單,地區警員在巡視時對於外來車輛也會多加關注,如果遇到超速加以攔截開罰也是常有的事,但是因為部分駕駛如果不同意還可以上法院申訴,流程就會非常繁瑣,但這也是對駕駛人的尊重,更因為它會影響未來的保險金額,因此駕駛人不得不守法或財閥不合理時會據理力爭。不像台灣,雖然有申訴的管道但是有多少運將去反應道路號誌或設計的不合理,曾經被採納過?這樣問大家就心知肚明,其實台灣的交通法規不見得會站在用路人的現實端去考量。

從教育及道路友善著手 而非依賴執法設備

    稍稍綜覽國內外的超速執法,台灣在測速照相設置和速限規定上存在過度依賴執法設備、速限設置不合理等問題,導致民眾質疑其有效性和公平性。相比之下,日本及歐美國家更注重通過駕駛人教育、道路設計等綜合措施來提升交通安全。因此,台灣應重新檢視現行的交通管理策略,從根本上改善道路安全,而非過度依賴測速照相等執法手段。

 

各種測速執法隱身在招牌林立目不暇給的縫隙中,駕駛人真能一眼看清、來得及反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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